产品分类: | 贷款 | 时间要求: | 用于林业及相关产业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含)年;除此之外,其他用途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抵押担保的期限应短于林权流转合同约定使用年限1年(含)以上;属于承包、租赁的抵押林权,抵押担保期限应短于剩余承包、租赁年限1年(含)以上。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林权评估价值的50%。 | |
金融机构: | 郑州银行 |
产品介绍 | ||||
借款人以其自身有或者第三人拥有的林权作为抵押向郑州银行申请办理借款的业务。 | ||||
特点/优点 | ||||
适用企业条件 | ||||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 | ||||
申请条件 | ||||
客户提供资料 | ||||
1.林权抵押贷款申请; 2.根据贷款用途和贷款种类的不同,借款人(或抵押人)需按郑州银行《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操作规程》、《小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郑州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林权评估报告; 4.林木资源保险单; 5.属于承包、租赁的林地应出具相应的承包、租赁的有效协议或合同; 6.郑州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 ||||
审批程序 | ||||
1:受理申请:借款人向分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调查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押林权权属、价值等,相关资料齐全后,按权限审批,超授权需报总行小企业金融事业部的,上报小企业金融事业部进行审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 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林权抵押合同及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生效后在审批额度内进行放款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