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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保监局 时间:2014-09-24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区域性银行,村镇银行,河南省邮政公司,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4年4月份以来,各单位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和河南保监局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清理整顿工作,摸清底数阶段的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根据保监会统一部署,自9月份开始,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第二阶段工作。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监中介〔2014〕17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实际,现就扎实做好我省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二阶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确保第二阶段工作有序推进

  抓好第二阶段工作是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等后续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整顿秩序工作列为本单位、本系统清理整顿的重点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确保二阶段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准确把握第二阶段全面复查、自纠整改等环节的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突出各项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做到工作逐项有落实,各个环节有重点,每个节点有实效,促进本单位依法经营和内控管理水平实现较大提升,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持续推进。各省级保险分公司、保险中介法人机构(省级分公司)是本系统的第一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强化工作推动,加强工作落实力度,确保明确工作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三是要强化督促指导,切实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成立工作组对本单位各级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下大工夫向所有基层机构和人员宣传整顿秩序工作政策和要求,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第二阶段工作不走样、不落项、有效果。

  我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要求情况进行督导,并选择部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二、落实工作要求,扎实完成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评估第一阶段工作成效

  以重要情况得到充分反映、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充分揭示、风险隐患得到充分暴露为标准,对本单位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评估本系统摸清底数阶段的工作成效,达不到上述标准,应在按要求做好第二阶段工作的同时,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补课”。

  (二)扎实组织摸清底数工作复查

  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要开展检查,自上而下逐级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对下级机构的复查面达到100%。要明确各层级机构向下复查的标准、方法、时限、责任追究等要求,将分支机构复查工作情况纳入经营管理年度考核。

  (三)切实强化自纠整改工作力度

  充分结合第一阶段摸底情况和复查情况,深入开展自纠整改工作。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对难以立即纠正的问题和暂时难以处置的风险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风险隐患化解到位。各级机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并报送上级机构认可。

  (四)及时处置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制定详细的风险处置方案。下级机构方案要报上级机构。各省级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法人和省级分公司,金融类一级法人兼业代理机构要将风险处置方案向我局报送。

  三、完善内控管理,按要求报送各类报告和数据

  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风险隐患,要分析深层次原因,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制度执行,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对于与市场实际不相适应的监管政策,要积极向我局反映,提出改进建议。

  2014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保险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省级分公司和金融类一级法人兼业代理机构应将以下3份方案和报告一并向我局报送:一是针对第一阶段及复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二是应对潜在风险的处置方案。三是第二阶段复查整改报告和附表(见附件),复查整改报告内容包括复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成效,化解风险、完善内控情况以及相关意见建议等。

  河南保监局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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