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动态 > 国内财经 >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启动

来源: 期货日报 时间:2014-10-16

  本报讯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日同时发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标志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业界普遍认为,此项创新将改变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狭窄的现状,助推证券行业转型。

  所谓证券公司短期债,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约定在一年(含)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据上交所相关人士介绍,证券公司短期债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呈现几方面特点:初期从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先行试点,逐步拓宽发行主体;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自主发行;实行备案制,可分期发行;契约自由,募集资金用途、债券评级、增信措施等由发行人与投资者自主协商,并按约定向市场披露,体现灵活性;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QFII、RQFII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均可进行投资。

  近年来,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和创新较快,融资需求不断扩大,但证券公司整体杠杆率偏低,融资渠道较为有限。

  业内人士评价认为,证券公司短期债为券商提供了市场化的短期融资工具和渠道,有利于证券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灵活安排融资计划,增加流动资金来源,有助于促进证券行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此外,证券公司短期债增加了交易所债券市场短期品种供给,有利于优化交易所市场债券期限结构,完善市场定价机制,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对于投资者,尤其是近年来发展较为迅猛的货币基金、券商资管、银行理财等各类产品而言,证券公司短期债可提供优质的短期投资标的,有利于满足其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需求。 (欣华)

资讯动态
最新资讯
热门排行
Copyright © 2003-2019 河南省金融产品网络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豫ICP备13018018号 电话:0371-69158308 邮箱:hnstrzxh001@163.com
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 邮编: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