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分类: | 其他 | 时间要求: | |
金融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产品介绍 | ||||
中国银行应国外代理行的申请,对其在跟单信用证项下或跟单托收项下的应付款项在付款到期日先予以垫付,而给予国外代理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通过满足国外代理行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使出口商获得即期付款。 | ||||
特点/优点 | ||||
帮助国外代理行在进口 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获得低成本资金融通。 | ||||
适用企业条件 | ||||
1.出口商希望获得即期付款,但进口商及进口商银行希望远期付款并获得资金融通。 2.进口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资金成本高于我国。 | ||||
申请条件 | ||||
客户提供资料 | ||||
审批程序 | ||||
1.出口商交单后,我行按照国际惯例及总行有关规定,对各项单据进行审核; 2.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代理行,国外代理行经审核同意并接受单据后,以加押电形式向我行发送代付指示,提出叙做融付达业务的申请; 3.我行收到加押电后,经审核如同意办理,按规定取得对国外代理行足额授信额度后,在对方要求的到期日办理付款; 4.我行付款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向国外代理行发出代付确认电,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出口商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同时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涉外申报; 5.代付融资到期日当天,国外代理行根据我行指示的付款路线,主动偿还代付本金,利息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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