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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产品介绍 | ||||
中国银行海外分行/公司(下称“海外机构”)根据事先与内地分行/总行国际结算部(下称“国内联行”)或内地的其他银行同业(下称“国内同业”)签署的协议,对国内联行或国内同业在跟单信用证或跟单托收业务项下的应付款项在到期日先予以垫付,而给国内联行或国内同业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 | ||||
特点/优点 | ||||
适用满足国内联行或国内同业对低成本海外资金的需求 | ||||
适用企业条件 | ||||
1.出口商希望获得即期付款,但进口商及进口商银行希望远期付款并获得资金融通。 2.我国资金成本高于出口方所在国家和地区。 | ||||
申请条件 | ||||
客户提供资料 | ||||
审批程序 | ||||
一、海外机构与国内联行办理海外代付业务的程序 1.海外机构与国内联行签署《海外代付协议》; 2.国内联行按照协议规定事先向海外机构提出申请,并将信用证副本或托收面函复印件寄送海外机构; 3.国内联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证一致的单据或客户对托收款项承诺付款函/承兑汇票,并同意为客户办理进口押汇融资时,向海外机构发出加押电,明确付款责任,并通知付款日期、代付期限等事项; 4.海外机构按照国内联行指示对外支付; 5.融资到期后,国内联行按照协议规定向海外机构偿付。 二、海外机构与国内同业办理海外代付业务的程序 1.海外机构与国内同业签署《海外代付协议》; 2.国内同业按照协议规定向海外机构发出加押电,明确付款责任,并通知付款日期、代付期限等事项; 3.海外机构按照国内同业指示对外支付; 4.融资到期后,国内同业按照协议规定向海外机构偿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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