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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标准化公益信托典型案例研究

来源:用益信托网 时间:2016-04-25

  2008年,西安信托(即长安信托)发行“5.12 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这也意味在当时国内信托法律环境下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的落地,对其他信托公司未来开展标准化公益信托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本文首先将主要对当前各家信托开展的标准化公益信托的现状特征进行分析;然后对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并且提出部分建议,为未来在《慈善法》正式实施后信托公司开展标准化公益信托业务提供参考。

  一、国内标准化公益信托开展现状

  目前,国内信托行业中68家信托公司已经有多家公司通过各类形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并且已经把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当成履行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路径。其中,四川信托、江苏信托、金谷信托、华宝信托、北京信托等多诸家公司为国内外多家公益慈善机构供专业理财服务或者设立准公益信托,实现了公益慈善财产的保值增值以及资金运用。而真正成立标准化公益信托的公司仅仅有十多家,如长安信托、百瑞信托、重庆信托、紫金信托、万向信托、中原信托、国元信托、湖南信托、国民信托、厦门信托等。根据各家信托公司官网数据的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末共有11家信托公司发行了15款标准化公益信托产品,合计初始管理公益信托规模为12532.378万元。

  从标准化公益信托资产规模来看,国内信托公司操作的单个标准化公益初始信托资产规模都相对较小,绝大多数公益信托规模都控制在几十万到几百万之间。目前,管理资金规模超过1个亿人民币的仅有一只为重庆信托管理的“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而其他14款标准化的公益信托合计管理规模约占“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管理规模的1/4。

  从标准化公益信托产品期限来看,绝大多数标准化公益信托产品的期限在5年及以下,亦有4款产品的期限为10年和1款产品的期限为永续。标准化公益信托产品的期限设置与其实际对应公益项目的运作周期有关、标准化公益信托资金募集情况、信托公司本身管理难度等因素有关。通常信托公司也会在信托合同中约定,公益信托产品的实际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从标准化公益信托资金运用来看,目前标准化公益信托目的多为特定的某个领域救助,而并非像《信托法》第六十条规定七大领域全覆盖。从已经开展的标准化公益信托项目来看,整体上资金运用较为广泛,涵盖了抗震救灾、教育捐赠、自然保护、农村医疗、警察英烈救助、患病儿童救助等多个方面。其中教育事业和医疗事业两个领域是标准化公益信托最关注的领域,有11款产品。

  从标准化公益信托受托人报酬来看,绝大多数标准化公益信托的受托人都不收取受托人报酬或者仅仅收取较少的报酬,如万向信托“中国自然保护公益信托”收取信托管理资产规模的千六。另外,其他的标准化公益信托参与主体如法律顾问、信托监察人等也与受托人(信托公司)类似,不收取报酬或者收取较少的报酬。标准化公益信托参与主体多为义务劳动,收取报酬难以覆盖其运作成本。

  从标准化公益信托的产品品牌来看,部分信托公司按照自身信托产品品牌的系列设计或者命名,也为其开展标准化公益信托进行品牌定制,比如紫金信托所开展的公益信托都以“紫金厚德X号公益信托”命名,这将有助于公益信托产品的有效识别和持续开展。

表1-1 信托公司已经开展公益信托情况表

 

公益信托名称

受托人

初始规模(万)

期限

用途

批准部门

成立时间

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

长安信托

1000

3年

向四川地震灾区的 5 所援建学校捐款

陕西省民政厅

2008年6月

郑州慈善公益信托计划

百瑞信托

158.53

10年

全部资金用于四川灾区和其它贫困地区公益事业

郑州市民政局

2008年11月

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

重庆信托

10070

10年

收益部分全部捐赠给英烈家属及因公伤残民警、特困民警等

重庆市公安局

2009年9月

紫金厚德1号公益信托

紫金信托

100

1年

全部资金用于救助患重病的儿童

南京市民政局

2011年12月

紫金厚德2号公益信托

紫金信托

60

1年

全部资金用于救助患重病的儿童

南京市民政局

2012年11月

紫金厚德3号公益信托

紫金信托

74

1年

全部资金用于救助患重病的儿童

南京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

长安信托奖学金公益信托

长安信托

一期:

16.35

二期:

13.44

10年

用于奖励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优秀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

2013年11月

陕国投·贫困地区教育援助公益信托

陕国投信托

10—10000

10年

用于帮助陕西省内外贫困地区学校或在校学生

----

2014年5月

中国自然保护公益信托

万向信托

34.72

永续

执行中国境内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公益项目的个人、组织或法人机构

----

2014年7月

紫金厚德4号公益信托

紫金信托

70

1年

全部资金用于救助患重病的儿童

南京市民政局

2014年11月

湘信·善达农村医疗援助公益信托计划

湖南信托

720

5年

运用于湖南省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脉片区等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援助

湖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

国元爱心慈善公益信托

国元信托

34.5

5年

用于《信托法》规定的公益事业

安徽省民政厅

2014年11月

爱心久久-贵州黔西南州贞丰‘四在小学’公益信托计划

国民信托

20.15

2年

用于支持贞丰县开展“四在小学”活动,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和农村儿童、留守儿童在校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贵州省贞丰县民政局和教育局

2014年12月

乐善1期公益信托计划

中原信托

50.688

5年

用于郑州慈善总会的社会公益慈善项目

郑州市民政局

2015年10月

“乐善有恒”公益信托

厦门信托

100

---

用于厦门市慈善总会“雨露育青苗”等公益项目

厦门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

 

  数据来源:各信托公司网站

  二、国内标准化公益信托典型案例

  (一)西安信托-5.12 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

国内标准化公益信托典型案例研究

  西安信托-5.12 抗震救灾公益信托的设立主要是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发生的大地震后,国内各类力量都参与捐赠救灾中。西安信托(即现在的长安信托)利用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已经开展的类公益信托经验,推出国内首支标准化公益信托,汇集全国的各种力量参与到抗震救灾当中。

  1.该公益信托计划核心要素

  项目名称:西安信托-5.12 抗震救灾公益信托

  委托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思科泰技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

  受托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长安信托)

  信托规模:1000万元

  信托期限:3 年(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前结束或适当延长)

  信托监察人: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执行顾问:上海东方爱心基金会

  法律顾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

  批准部门:陕西省民政厅

  信托报酬:受托人报酬18万元,按信托资金规模计算为年6%

  信托监察费:3万元,按信托资金规模计算为年1%

  项目确定:该信托的资金运作方式为由陕西省民政厅负责协调、安排,由西安信托作为受托人对资助项目进行确认;或由其他合法组织推荐由受托人进行确认;或由受托人亲自选择确定项目

  资金运用:受托人与民政部门或其他公益机构签订定向捐赠协议,就捐赠资金的使用、资助项目的管理等进行约定,确保本信托资金用于本信托计划规定的抗震救灾公益项目

  2.该公益信托计划运作情况

  2008 年 6 月 6 日,西安信托-5.12 抗震救灾公益信托募集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西安信托与陕西省民政厅签订了《定向捐赠协议》,并对如何把公益慈善信托资金运用到抗震救助事宜进行磋商。

  2009 年年底,西安信托根据陕西省民政厅的推荐最终确定了陕西省镇巴县上报的5所学校为援建项目。之后,西安信托与陕西省教育厅及镇巴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公益信托项目捐赠实施三方协议》,并据此落实项目捐赠条件。

  2010 年年初,西安信托在对项目捐赠条件的落实情况进行充分核实后,并征得捐赠人书面认可以及陕西省民政厅书面确认,将全部公益信托计划资金一次性转入《定向捐赠协议》约定的“陕西省救灾募捐办公室”专用银行账户,资金定向用于上述救助项目。

  2010年 3 月,陕西省民政厅已将捐赠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由镇巴县文教体育局监督使用的救助项目银行账户,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封闭运行。  

  2010 年 10 月,上述捐助项目建成完工,西安信托在该信托计划清算后,将因该信托计划财产运用所产生的剩余财产也进行了捐赠并向所有受益人披露了清算报告。我国首只标准的公益信托计划圆满结束。

  2010年11月,上述五所学校援建项目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于2011年5月3日取得上述项目的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西安信托根据信托合同规定对该公益信托计划进行清算并且出具了清算报告。

  (二)紫金信托-厚德1-X公益信托计划

国内标准化公益信托典型案例研究

  从2011年开始,紫金信托就在标准化公益信托进行探索与尝试,该公司推出了“紫金信托·厚德系列”公益信托计划,主要目的是捐助、救助困难家庭中罹患大病的儿童。2011年12月成立的厚德1号公益信托援助对象主要是“失学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群”。2012年11月成立的厚德2号开始将捐赠目标锁定为“困难家庭的大病儿童”。2013年11月成立的厚德3号公益信托计划和2014年11月成立的厚德4号公益信托计划,继续坚持捐助、救助困难家庭中罹患大病的儿童(十八周岁以下,孤儿及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捐助病种包括但不限于: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下文将以紫金信托-厚德2号公益信托计划为例。

  这是国内营运较为成功的公益信托案例,作为开放式的公益救助创新模式,“紫金信托 厚德系列”公益信托计划以“捐助、救助困难家庭中罹患大病的儿童”为信托目的,将信托模式引入社会公益事业,汇聚各方力量扶危助困、帮扶大病儿童。

  1.该公益信托计划核心要素

  项目名称:紫金信托-厚德2号公益信托

  委托人:自愿参与公益信托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组织

  受托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规模:60万元人民币

  信托期限:1 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算起

  信托监察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

  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项目管理人:南京市慈善总会

  批准部门:南京市民政局

  信托报酬:受托人报酬不收取信托报酬

  资金运用: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运用、处分,由受托人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将信托财产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规定的公益事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运用于捐助、救助困难家庭中罹患大病的儿童

  2.该公益信托计划运作情况

  2012 年 11月27 日,紫金信托-厚德2号公益信托通过11月26日和27日两天的募集成立。该信托计划采取开放式结构设计,初始成立规模为60万元人民币;存续期间共开放了三期,共收到54名委托人的捐赠,合计募集97.4575万元人民币。

  2012 年 11月27 日至2013年11月26日,紫金信托-厚德2号公益信托通过管理运作获得利息收入5713.29元,发生费用373元,实际捐赠了979915.29元。实际捐赠的资金通过独立的账户、封闭的管理方式,在三方公益慈善组织和信托监察人立信会计事务所江苏分所的监督下分四期对40名困难家庭儿童进行了救助。 

  综上所示,国内信托公司通过成立标准化公益信托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才处于初步阶段;伴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细化和完善,信托公司应当通过公益信托品牌的打造、持续公益资金来源的广泛拓展、客户参与度的不断增加等方式,实现标准化公益信托的更好的运作进而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对于有社会责任心的信托公司而言,不仅仅要关注经营业绩回报,也还需要更多重视情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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