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分类: | 理财 | 时间要求: | |
金融机构: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产品介绍 | ||||
为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的核心企业会员开展业务合作,为交易市场的客户提供包括支付结算、资金监管以及融资等全面金融服务,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 | ||||
特点/优点 | ||||
适用企业条件 | ||||
核心企业下游客户 | ||||
申请条件 | ||||
客户提供资料 | ||||
审批程序 | ||||
(1)我行线下为卖方(核心企业)核定合作额度。如果此前我行已经为交易市场核定了合作额度,二者的合作额度相互独立,本业务项下只能使用核心企业合作额度,与交易市场的合作额度不能串用。交易市场的合作额度仅用于由交易市场或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我行为其交易会员提供融资服务的其他业务模式。 (2)我行在小企业信贷系统中为买方(借款人)核定小企业网络贷授信额度。 (3)卖方(核心企业)通过交易平台与买方(借款人)签订购销合同,卖方确认后,买方可在线申请融资。交易市场将融资申请及经卖方确认的购销合同信息发送至第三方信息服 务平台。 (4)交易市场根据卖方(核心企业)与买方(借款人)签订的购销合同,将销售给买方的货物信息等内容推送至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将相关信息传送至我行资金支付管理系统,我行获得买方(借款人)的基础信息和购货信息,其中购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购货金额、购货人等。 (5)买方(借款人)登录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确认融资申请信息,在线办理未来提货权电子保兑仓业务,经我行审核后在线放款至买方子账户并冻结,用以向卖方(核心企业)支付货款。由交易市场根据交易规则将货款从买方(借款人)子账户支付至卖方(核心企业)子账户。 (6)买方(借款人)可通过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在线发起还款提货申请,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自动计算提货所需资金,并将还款申请信息发送到我行进行还款操作。 (7)还款成功后,我行通过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向卖方(核心企业)发出发货通知。 (8)卖方(核心企业)将发货信息提交给交易市场。 (9)卖方(核心企业)和交易市场根据双方商定的提货手续,为借款人办理提货。 (10)发货完成,卖方(核心企业)登录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确认发货。 (11)贷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我行发货通知累计发货的金额小于卖方(核心企业)收到的全部货款,我行通知卖方(核心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承担未售出货物差额退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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