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分类: | 票据 | 时间要求: | |
金融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产品介绍 | ||||
中国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我行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 ||||
特点/优点 | ||||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加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的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 ||||
适用企业条件 | ||||
1.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2.进口商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3.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 ||||
申请条件 | ||||
客户提供资料 | ||||
审批程序 | ||||
1.进口商提交《开证申请书》,我行经审核后凭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开出信用证; 2.出口商收到信用证通知后,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 3.出口商提交信用证规定单据,交单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付款或承付; 4.我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向出口商付款或承付; 5.承付到期日对外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