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分类: | 贷款 | 时间要求: |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授信额度最高为300500万元 |
金融机构: | 郑州银行 |
产品介绍 | ||||
由一个或者多个本地保证人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商品生产厂家、销售商和郑州银行三方签订协议(厂商银协议),郑州银行对商品销售商进行授信,商品生产厂家为商品销售商进行授信,商品生产厂家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或回购未售出商品。 | ||||
特点/优点 | ||||
适用企业条件 | ||||
主要适用于品牌产品的生产商和区域经销商,生产厂家(含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部门、销售公司)与其下游主要经销商的批量供货所形成的商品交易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生产厂家—经销商—银行”的三方合作模式。 | ||||
申请条件 | ||||
客户提供资料 |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融资申请人与所购商品生产厂家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文件; 融资申请人应持有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及经营特种商品业务的证明文件; 郑州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 ||||
审批程序 | ||||
受理申请:借款人向分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分支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项目调查,出具可行性报告,在支行权限内审批,或报总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生效后在审批额度内进行放款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