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分类: | 贷款 | 时间要求: | 贷款期限由客户确定 |
金融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产品介绍 | ||||
单位委托贷款业务作为建设银行一项代理类中间业务,可以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融资平台,是向重要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一种辅助手段,是规范拓展重要新市场、新客户的工具。单位委托贷款是指由单位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资金风险,建设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依据协议约定监督使用、协助回收的贷款。 | ||||
特点/优点 | ||||
适用企业条件 | ||||
1.委托人和借款人主体资格合法合规。 2.委托人资金来源正当。 3.单位委托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4.单位委托贷款利率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委托人可以是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借款人可以是委托人自行确定的借款人,包括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 ||||
申请条件 | ||||
客户提供资料 | ||||
审批程序 | ||||
1.客户提出办理单位委托贷款的申请,委托方、借款方向建行经办行提供总行规定的单位委托贷款申报材料中要求的相应资料。 2. 委托人、借款人与建行正式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3. 《委托贷款合同》正式签订后,委托人到经办行会计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户,并及时存入基金。 4. 委托人发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5. 客户支付单位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