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分类: | 贷款 | 时间要求: | 不超过1年 不超过质押物品价格的70% |
金融机构: | 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介绍 | ||||
是指本行与借款人(出质人)、保管人(仓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借款人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存货仓单作为质押物,由本行向借款人办理的贷款或签发承兑汇票业务。 | ||||
特点/优点 | ||||
(1)“先贷后质”、“先质后贷”灵活方便; (2)缓解企业因库存商品占用资金而造成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 | ||||
适用企业条件 | ||||
适用于经营或销售通用原材料、基础性生产物资、日常消费品的商贸流通、批发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
申请条件 | ||||
客户提供资料 | ||||
借款申请书、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人受权书、近三年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或资格证、银行对账单、入库确认书、仓单或提货权凭证。 另外需提供:货物的进货发票、质检单、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运输单据和购销合同等;如为进口商品,需提供进口许可证、批文、商检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等;如为商品汽车,需提供汽车合格证。 | ||||
审批程序 | ||||
客户申请(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提供资料(申请人、保证人)——贷前调查(实地调查、查验货物)——审查、审批——与出质人、保管人签订有关合同、保管协议——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后可实行仓储物替换或打款赎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