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分类: | 租赁 | 时间要求: | 融资期限长,一般 3-6年; |
金融机构: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产品介绍 | ||||
即将路灯、公共管网等政府下属国有企业所拥有的闲置固定资产“出售”给我公司,我公司支付资金,国有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已“出售”资产,并支付租金,租期结束后,资产仍归国有企业所有。 | ||||
特点/优点 | ||||
金额大,一般在2亿元以上;受政府融资平台政策限制较小;租赁物为路灯等公用设施,可有 效盘活政府闲置资产;还款压力小,租期内可按季等额还款,避免到期集中一次性还款的压力。 | ||||
适用企业条件 | ||||
该种金融租赁模式 的融资主体可为国有控股涉及基础建设、民生工程的公司,如市政工程公司、投资公司、市政路桥、自来水、水务、热力、铁投、公交公司等。 融资载体包括路灯、市政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公交等(不包括道路、房屋)。 | ||||
申请条件 | ||||
客户提供资料 | ||||
审批程序 | ||||
审批速度快(在资 料提供齐全的前提下,整个审批流程约为20个工作日) |